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年单独考试招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单独考试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年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省内代码: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层次:医学类专科

第九条学校概况: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郑州是河南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坐落于郑州市陇海西路与京城南路的东北角,地处郑州宜居健康城的核心区域,医院、医院、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形成“四院一校”的协同发展格局,学校周边医疗资源丰富,具有浓郁的发展环境,为加强医教协同,提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区位优势。

学院占地面积.7亩,建筑面积27.5万㎡,其中教学面积3.3万㎡,校内实训基地面积8.45万㎡,校舍面积8.05万㎡,图书信息行政面积4.7万㎡,后勤服务面积2.95万㎡,各类实验实训室个。现有教学、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万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5家,医院占比95%;图书馆藏书30万册。建有双线互联网宽带、无线校园网全覆盖;教室、学生公寓、餐厅、实训室、洗浴中心、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齐全,设备一流。

学院现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康复工程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美容美体艺术共计14个专业。

学院有专兼任教师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人。

学院秉承“厚德笃学,勤恒至善”的校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以培养卫生健康人才为中心,通过医教协同推进卫生健康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健康郑州”、“健康河南”提供重要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卫生健康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章专业培养对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招生。

第十六条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人,拟招生专业和计划分布如最终以河南省高校招生章程核对系统核定公示为准。

第六章政策加分与证书赋分

第十七条“政策加分”适用于所有考生,加分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凡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第十八条证书赋分: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或者由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竞赛类、资格证类等可以给予赋分,赋分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赋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加分赋分方法:在考生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赋分。

(1)获得市级证书,赋分分值为1分;

(2)获得省级证书,赋分分值为2分;

(3)获得国家级证书,赋分分值为3分。

第十九条加分和赋分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参加年河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的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证书赋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加分申请书等。因疫情防控原因,材料扫描后请发送至学院邮箱:zzwsjkz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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