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可以用什么中药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939656.html
足浴,作为目前发展比较好的行业之一,通过按摩可以促进人体脚部血液循环,达到改善脚部经络,促进人体健康的目的,因此也颇受一些人士的喜爱,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喜爱。近日,上海一位67岁的李姓阿姨平日没事喜欢在小区附近闲逛,未曾想被一足浴养生馆的员工拦下,称任何人都可以进店体验一下,不满意不收取费用。就这样,李阿姨在进店接受服务以后,工作人员时不时地在耳边吹嘘,声称店内的服务对李阿姨的抑郁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李阿姨患有重度抑郁症),甚至可以提供“激活肾细胞和荷尔蒙”项目,李阿姨一听颇为心动,一年内断断续续共计向足浴店转账多万元,由此引发其子女的强烈不满。据悉,该足浴店老板已被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侦查。有朋友问:虚假宣传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如果经调查后发现足浴店老板的行为不构成刑事诈骗,仅有民事欺诈行为,那么足浴店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分析:
一、虚假宣传和诈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答:首先,主体不同。虚假宣传是以宣传广告为主的主体,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其次,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虚假宣传侵犯的是宣传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再次,客观方面不同。虚假宣传是采用利用宣传作虚假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因此,虚假宣传和诈骗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二者其实是个性和一般的关系。诈骗其实是包含虚假宣传的,但是因为虚假宣传另有专门的商事法律对其进行规定,所以可以直接适用专门的法律。纵观本案,无论何种类型的养生项目,都不可能让消费者在一年内消费万。足浴店明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了养生项目的价格及成本,让患有重度抑郁症的李阿姨认为这些养生项目的价格是合情合理的。换句话说,李阿姨的“自愿”消费行为其实是受到了严重的误导及欺骗。笔者认为,上海警方以涉嫌诈骗罪来立案,定性正确。
二、如果经调查后发现足浴店的老板的行为不构成刑事诈骗,仅有民事欺诈行为,那么足浴店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案如果经过调查后发现,足浴店的老板的行为不构成刑事诈骗,但足浴店内提供的服务并没有对李阿姨的抑郁症起到一个很好的治疗效果,且足浴店老板先前承诺的将来可以提供免费养老的场所及服务无法得以实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等规定,可以认定足浴店对李阿姨实施了欺诈,那么李阿姨就可以向足浴店主张三倍赔偿的请求。
此外,需要说明一点的是,该案由于已被上海警方以涉嫌诈罪立案调查,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刑事审判时,则会对足浴店老板的犯罪金额一并予以认定,并可能会责令其予以退赔。那么,一旦责令退赔后,受害人则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顾问提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人也越来越注重养生,于是催生了大街小巷许多的养生店铺。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判断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养生项目;对于养生店铺来说,一定要制定合理的养生项目及价格,并确保能达到养生的效果(李阿姨现年67岁,像文中足浴店提供的“激活肾细胞和荷尔蒙”项目,笔者严重怀疑其养生的真实性),只有这样,才是养生店铺的持久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