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高职单招

各位考生:

我校年高职单招预录取工作现已结束,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在对预录取相关信息反复审核后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6日16:00至11日10:00,考生可以在此时间内通过学校的招生信息网“新生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到自己的预录取结果。公示后将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一、中职类和普通类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含特长生)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最低录取线

备注

中职类

总分:

技能测试: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在招生计划内,中职类和普高类录取率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70%。中职类按人划线,普高类按人划线,均未超过上述录取比例,符合章程规定。

2.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在划定最低录取线和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同分情况时:普高类考生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比较,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中职类考生则依据综合测试分数进行比较,若综合测试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普高类

总分:

文化考试:

二、各类别各专业的录取

1.免试生的录取

经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为1人,已经于3月26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学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预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考试院复审,待复审通过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特长类考生的录取

经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特长考评组现场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为10人,已经于3月29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学校依据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录取。

招生

类别

招生

计划

符合报名

条件考生数

预录取

名额

最低

录取线

备注

中职类

特长生

40

3

2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在招生计划内,特长类录取率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80%。普高类特长生录取总成绩前5名,中职类特长录取总成绩前2名,符合章程规定。

2.学校单招章程规定,因特长生报名人数不足所致的招生计划缺额,不调剂到其他类别中而直接纳入普招计划

普高类

特长生

40

7

5

3.中职类护理和中医学专业的录取(双上线)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总成绩

分数线

加试成绩

分数线

同分时的其他比对成绩

备注

护理

56

职业技能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进入中职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分)的第一志愿填报护理专业的考生才能凭《临床护理综合》加试成绩参加护理专业录取。

2.依据《临床护理综合》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前名考生。当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同分情况时,分别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语、数、外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对,录取分值高者。因护理专业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有数个56分考生的情况,经按上述规定进行比对后,护理专业最终录取分数线为:总成绩-加试56-职业技能。

中医学

60

58

职业技能

1.学校单招章程规定:进入中职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分)的第一志愿填报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才能凭《中医学基础》加试成绩参加中医学专业录取。

2.依据《中医学基础》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前60名考生。当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同分情况时,分别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语、数、外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对,录取分值高者。因中医学专业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有数个58分考生的情况,经按上述规定进行比对后,中医学专业最终录取分数线为:总成绩-加试58-职业技能。

4.中职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含特长生和免试生)

专业名称

预录取人数

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

录取规则

公共卫生管理

35

1.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将实际上线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数未满员时直接录取,计划数满意时则查看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因计划数满员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拟录取结束后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由此而导致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缺额不进行递补录取。

3.“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是指:未进行调剂录取前,该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

康复治疗技术

50

.75

口腔医学技术

70

老年保健与管理

35

老年服务与管理

55

.75

体育保健与康复

23

.25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

.25

药品生产技术

50

.5

药品质量与安全

51

.5

药学

80

.25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24

医学检验技术

50

医学美容技术

80

.25

医学影像技术

50

.5

中药生产与加工

50

.75

中药学

80

中医康复技术

35

.25

中医养生保健

35

5.普高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含特长生)

专业名称

预录取人数

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

录取规则

公共卫生管理

38

1.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将实际上线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数未满员时直接录取,计划数满意时则查看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因计划数满员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拟录取结束后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由此而导致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缺额不进行递补录取。

3.“调剂录取前最低分数线”是指:未进行调剂录取前,该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

口腔医学技术

50

老年保健与管理

35

.5

老年服务与管理

80

.5

体育保健与康复

34

.5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45

.5

药品经营与管理

55

药品生产技术

55

.5

药品质量与安全

54

.5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29

医学美容技术

70

中药生产与加工

55

中医康复技术

45

.5

中医养生保健

35

三、关于转专业事宜

新生录取后至开学的第一学期结束前都不能调剂专业,入学时必须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转专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常在第一学期结束前由学校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符合《转专业通知》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如有修改,请以届时公布的版本为准)的一年级学生才可以申请转专业。考生可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查阅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只能在同类别(中职类、中职类特长类、普通类、普通特长类)有单招计划的专业中进行申请互转。文科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理科生的专业;色觉检查异常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医药卫生类专业。

四、关于办理放弃录取资格的安排及要求

学校招生章程明确规定,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高职单招预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月9日16:00前提交申请。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网上申请审批以及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1.考生下载打印填写《放弃预录取申请》(本页面底端附件),在指定位置放置本人身份证正面后,进行清晰拍照;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进行清晰拍照。上述两张照片分别以“考生号+考生姓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必须在4月9日16: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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